6月10日下午,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0965)公告:股东李永兴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李永兴于 2022 年投资设立的福成实业(海南)有限公司目前从事肉牛屠宰加工业务,与上市公司福成股份相关业务构成同业竞争,违背了福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李永兴作出的“不投资于业务与本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的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2025年修订)》。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李永兴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李永兴尽快解决福成实业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并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向河北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违反IPO时的承诺,股东被责令改正并收警示函  第1张

违反IPO时的承诺,股东被责令改正并收警示函  第2张

福成股份于2004年7月13日在上交所上市。目前控股股东为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福成股份34.51%的股份。企查查显示:李高生、李永兴、李福成分别持有福成投资集团的股权比例40%、40%、20%。

企查查显示:福成实业(海南)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11日。目前注册资本13954万元,第一大股东为兴隆县福成绿色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持股85.9968%。李永兴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兴隆县福成绿色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是三河市一福一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74.0741%的子公司。而李永兴、李高生各持有三河市一福一城公司5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