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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被终止上市

  6月18日晚,*ST恒立先后披露了两则公告,一则是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收到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纷纷被处罚。另一则是交易所送达的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决定,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年报,*ST恒立收到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于6月2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7月15日。该公司最终还是以退市收场。

  而该公司还于6月2日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数据涉嫌虚假披露,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调查还在进行中,投资者索赔行动仍在征集,随着A股市场加速出清,优胜劣汰效应愈发显著。如被查实确存在财报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为投资者带来索赔机会。符合以下任意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ST恒立维权入口)

  (1)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5年6月2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6月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二、与审计机构存在纠纷

  上述处罚事先告知中提到了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的真实原因:不接受年审机构出具的将导致公司退市的审计报告。而就年报未及时披露一事,公司于5月初起诉了其审计机构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索赔3827万,该审计机构为公司于2025年1月临时更换。

  处罚告知书提到,公司4月29日仍未向旭泰所提供可供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及配套资料,旭泰所根据前期获得的资料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长在收到旭泰所盖章版审计报告后反对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年报。因未按期披露年报,导致公司最终触及强制退市条款。但是公司与审计机构存在重大分岐,究竟是审计机构不愿配合公司造假还是审计机构确实存在审计问题,还需待监管调查。

  上市公司的年报以及财报是投资者投资的一个评判标准,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出现差错,那么很大可能会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误导而造成投资损失。目前该公司将正式告别A股,受损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索赔,挽回损失。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刘鹏律师专栏)

*ST恒立正式告别A股,律师提示维权不容错过!  第1张